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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暂行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8-10-10 点击量:

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暂行办法


基发 [2018]2


根据教育部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》(教高厅【20163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理顺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以下简称示范中心)管理体制,规范和加强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,做实做强示范中心,充分发挥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,增强实践育人能力,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一、管理模式

1.示范中心隶属基础医学院,接受基础医学院统一管理。

2.示范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,实体化运行,教育教学资源共享、统筹调配。

3.基础医学院实验技术人员除重要平台岗位需要外,原则上统一划归示范中心管理。

二、组织架构

1.根据基础医学学科特点,示范中心下设机能学、形态学和细胞分子生物学三个分中心,各分中心接受示范中心的统一管理和领导。

2.成立示范中心党支部,在基础医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示范中心党建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。

3.成立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,设主任1人,委员5~7人。

4.示范中心设主任1人,副主任3人。主任由学术水平高、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、管理能力强的教授担任;副主任由各分中心主任兼任。

5.示范中心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由经验丰富的实验技术人员担任,负责示范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。另设教学秘书、行政秘书、设备员、安全员、工会小组长等兼职服务岗位。

6.各分中心设主任1人,副主任若干人,分别由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。

三、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

1.示范中心职责

1)统筹规范示范中心运行,完善制度建设,制定发展规划

按照实体化运行模式,加强完善示范中心制度建设,包括体系建设、运行管理等实施细则。

围绕增强实践育人能力、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目标,制定示范中心未来短、中、长期发展规划。

加强示范中心硬件建设,做好实验室维修改造、仪器设备更新与维护、固定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等工作。

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建设,负责示范中心(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)的网站建设、维护和运行管理。

统筹做好下拨的实验教学经费、日常办公经费和各类项目经费管理。

负责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、数据报表和评估检查工作。

2)保障各类实验教学开展,优化实验教学体系,探索建立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

①保障各类实验教学开展。面向师生开放运行,实验教学资源共享,为各类实验教学的开展提供平台和保障;围绕人才培养目标,做好与各系部协调配合,按照各学科教学计划,负责各类实验教学课程安排、人员安排、实验准备和教学辅助工作等,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教学计划。

②优化实验教学体系。开展实验教学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组织、教学评估等研究;调研示范中心先进教学理念、前沿技术等,推动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;开展跨学科实验教学项目研究;开展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和更新改造,开展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;积极承担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,举办实验技能和创新思维学科竞赛,争创突出成果;有计划更新当前实验项目和内容,合理调节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比例等。

建立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。推进将科学前沿成果、行业产业先进技术以及我院特色研究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,并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,稳定一批、创新一批综合性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类实验项目,适当提高其实验教学比例,建立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,为大学生开展创新训练、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夯实基础。

3)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实验教学队伍

开展实验教学队伍培训、考核评价与奖惩等工作。

加强示范中心实验教学队伍建设,创造平台和条件,激励和支持实验教学队伍开展实验教学相关研究、发表高水平实验教学论文、编写出版高水平实验教材、争创实验教学成果,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。

做好实验教学队伍发展规划,加强梯队建设,有计划引进,改善队伍结构,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教学队伍。

4)做好示范中心国内外交流与合作

积极组织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、竞赛、成果推广与培训活动,与国内外相关实验室和团队开展稳定实质性合作,提升示范中心声誉和影响力。

2.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

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、实验教学体系、重大教学改革项目、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、年度报告等。

3.示范中心主任职责

1)全面负责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,牵头制定示范中心发展规划。

2)统筹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和实验教学安排。

3)牵头组织示范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负责实施。

4)组织申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。

5)领导和组织开展教学研究、实验技术研究等。

6)抓好示范中心班子建设,研究处理重大问题。

4.示范中心副主任职责

1)协助主任做好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,参与制定示范中心发展规划。

2)配合做好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和实验教学安排。

3)参与示范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督促实施。

4)组织申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。

5)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、实验技术研究等。

6)自觉服从管理,配合主任研究处理重大问题。

5.示范中心办公室主任职责

1)贯彻落实执行示范中心各项决定、决议。

2)做好日常管理,确保示范中心正常运行。

3)负责示范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抓好宣传、实施与检查。

4)落实各项任务,具体负责示范中心人、财、物统筹调配和安排。

5)抓好示范中心建设,做好仪器设备、家具等固定资产更新和管理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
6.示范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责

1)配合办公室主任,抓好示范中心建设,做好日常管理,确保示范中心正常运行。

2)参与示范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做好宣传、实施与检查。

3)服从办公室主任管理,完成分配领域的任务。

7.示范中心分中心主任职责

1)全面负责分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,牵头制定分中心发展规划。

2)统筹分中心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和实验教学安排,参与学院各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制定、教学法活动和有关教学会议,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需求。

3)牵头组织分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负责实施。

4)组织申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。

5)服从示范中心统一管理,抓好分中心班子建设,研究处理重大问题。

8.示范中心分中心副主任职责

1)协助主任做好分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,参与制定分中心发展规划。

2)做好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和实验教学安排,参与学院各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制定、教学法活动和有关教学会议,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需求。

3)参与分中心各项制度建设,并督促实施。

4)组织申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。

5)自觉服从管理,配合分中心主任研究处理重大问题。

9.实验技术人员职责

1)服从示范中心统一管理,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
2)按照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统一要求,认真准备实验教学,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,保障实验教学质量。

3)按照要求管理好本人负责的实验区域,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管理,保障仪器设备功能完好、使用充分、及时更新,保持环境干净整洁。

4)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、撰写教学论文、指导大学生实验技能训练,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等,完成好岗位职责规定的目标任务。

5)承担一定量公共服务工作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.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,原有关管理规定与本暂行办法有冲突的,以本暂行办法为准。

2.本暂行办法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,若遇国家、学校等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,再行修订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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